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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需办环保审批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山市科倍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500吨新建项目》信息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山市科倍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500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南华路32号A栋厂房首层之二及B栋厂房二层(中心位置:地块一:113°16\'51.801" E,22°43\'45.047" N;地块二:113°16\'50.891" E,22°43\'45.448" N)。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地块一占地400平方米,地块二占地8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色母生产,年产塑料色母500吨。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华路32号A栋厂房首层之二
邮箱:576099024@qq.com
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单位提供报告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