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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香食品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实验室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16栋12楼整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39分24.245秒,北纬23度10分45.869秒,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本栋厂房高度47.85m,共12层,本项目层高3.8m。项目总投资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9%,占地面积2029平方米,建筑面积2029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30人,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年生产250天,每天1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建设项目生产内容:年设计生产液体食用香精80吨、膏体食用香精80吨、粉体食用香精80吨。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东卓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丽鹃
E-mail:297908262@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16栋12楼整层
2、评价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绿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影施
E-mail:*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4号2008房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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