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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ong>〔 ong>2017 ong>〕 ong>4号), 现将界首市鸣海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改性)颗粒及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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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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