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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部集中热力工程(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部集中热力工程(三期)项目
(二)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①永丰东燃气锅炉房:乌鲁木齐县永丰村四队;②方家庄燃气锅炉房:乌鲁木齐县南源小镇西北33米;③托里乡乌什新村燃气锅炉房:乌鲁木齐县托里乡乌什城村商业一条街店东96米;④平西梁二队锅炉房:乌鲁木齐县丝绸之路滑雪场。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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