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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万吨/年废加氢剂综合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括
建设一条1万吨/年加氢废催化剂湿法回收生产线(HW50 251-018-50渣油加氢裂化废催化剂6500吨/年,HW50 251-016-50加氢精制废催化剂3500吨/年),一条8000吨/年(干基)镍钴渣火法处置生产线,主要处理河南炼化、湖南石化、荆门石化、安庆石化、九江石化、山东华星石化、山东胜炼化工、利华益利、鑫海化工等9家企业产生的加氢废催化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污水站、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等,主要生产工艺为钠化焙烧、球磨、浸出、除杂、离子交换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联系人: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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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1433202712@qq.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如下链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mrM1fCNxI_Qm97IRS6PgQ提取码: njm5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