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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蓬之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大理石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
大理石制品加工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
盐城蓬之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地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创业园区28号。利用自建厂房及仓库,总建筑面积5214.36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大理石制品加工项目。购置红外线切割机、雕刻机、纺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大理石30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在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江苏光正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苏省金峰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盐城蓬之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芳
联系电话: 139XXXX7185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光正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将采取网上公示、现场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及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谢谢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