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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齐齐哈尔市齐运达煤炭应急保障储备基地项目验收报告(终稿)(1).pdf》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长兴街丹阳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三处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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