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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矸石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封场
二、建设地点:阳泉市盂县南娄镇街北上社村东南(方向)1000米
三、公示内容: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示情况说明:矸石场一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对一期工程场地进行平整覆土,修建排矸道路;2、修建排水系统,将上游场地洪水排入下游河道;3、对场地进行绿化,以彻底改善矸石场的生态环境;4、修建绿化洒水清水池。
矸石场二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在矸石场沟口设置挡矸墙,底部设置排洪涵洞;2、通过控制堆矸体边坡坡度,保持边坡稳定,防止发生局部垮塌,新堆矸石采取分层堆放的方式;3、充分考虑排水措施,排矸场顶四周和坡面上设置排水沟以防止暴雨期坡面来水冲刷矸石山;4、排矸场服务器满后,对排矸场进行覆土绿化,以彻底改善排矸场的生态环境。
矸石场二期远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治理4个平台,分布为1156、1162、1168、1174平台、矸石治理面积约57713m2,其中绿化面积57713m2.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刘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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