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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松原采气厂德深88井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松原采气厂德深88井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境内,交通便利。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在德深88井与德深1#集气脱水站间建设1条长度为 2.3km 的采气管线,管线为D89× 5 L 245N无缝钢管,管道埋深 -2.0m ,防腐、保温。管道沿线采用水平螺旋钻方式穿越水泥路2处,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 10m 宽水渠1处。
本工程进站截断放空利用德深1#集气脱水站内预留阀组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