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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泰和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泰和县祥和大道以南、泰和大道以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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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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