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征集市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专业)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7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为有效满足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多样化、高质量的现实需求,同时进一步规范培训秩序。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 有关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小型无人机视距内操控员执照、中型无人机视距内操控员执照)、叉车司机、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专业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意愿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小型无人机视距内操控员执照、中型无人机视距内操控员执照)、叉车司机、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专业培训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机构。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淮河大道北段229号)。

三、申报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专业的办学资质;实行独立核算;在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上年度年检合格;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院校版)。

(二)具有与退役军人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和实训设施、设备、专业图书资料等。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具备相应住宿条件。

(三)能够结合区域产业特点,不断开发市场潜力大、薪资待遇好、受退役军人欢迎的专业。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挂钩。能够做到就业推荐率达100%,并开展不少于1年的就业稳定性跟踪调查。

(六)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四、申报材料

1.《铜陵市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2.单位法人证明和批准办学文件(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相关专业培训资质证明文件;

3.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人员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以及佐证材料;

5.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以上申报资料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报机构向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承训机构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资料不齐的予以告知补正,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审核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按照《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会议研究、集体评审,并结合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统筹确定承训机构。

(三)公示签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正式纳入市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目录,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约使用。签订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期满重新确认。

六、其它事项

1.纳入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中的机构(含专业),即取得承办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或委托组织的相关培训的资格,但不作为承办具体培训业务的依据。

2.黄页根据承训机构变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联 系 人: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 文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