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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投标工作秩序,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竞争环境,保障医院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就相关违规供应商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经上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处理意见》,江西麦冬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创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峰町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在参与我院椎间孔镜项目(项目编号: YZLGL2023-C1076-GLQT)及摄像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XJD-23113-CC020892GN)两个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网络地址相同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投标人并未做出合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参与招标时出现招标文件网络地址相同的情形,已构成串通投标的法定认定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之规定。
为严肃招投标纪律,强化信用监管,经我院院长办公会、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江西麦冬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创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峰町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我院所有招投标及采购活动的资格,为期二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在此期间,上述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我院各类采购项目。
如对本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纪检监察科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西路7号
特此公示。
关于取消江西麦冬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供应商参与我院招投标资格的公示.pdf
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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