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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银屏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原巢湖威力水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项目公告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签订本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巢湖兴华资产评估工程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原巢湖威力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熟料生产线及4.5MW余热发电成套设备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巢兴华评报字〔2026〕2号)》载明日产2500吨熟料生产线及4.5MW余热发电成套设备为限。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业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保证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款。成交价款指定缴纳账户(户名:巢湖市财政局;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50502253;开户行: 建行巢湖开发区支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至甲方账户(户名:巢湖市财政局,开户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6*开通会员可解锁*01)。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拆除标的如合同第一条所述,以资产评估明细表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明细表中的相关参数仅供参考,如拆除标的实物与评估明细表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面积、数量等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拆除处置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并由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施工。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至第五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在合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协调处理工作。
第七条 转让标的拆除期限
自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除清运等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停工,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第八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甲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1.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2.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乙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乙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甲方备案存档。3.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_5%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0天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如因乙方原因耽误工期的,每逾期壹天,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乙方累计逾期达壹拾天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乙方剩余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须无条件退场。乙方拒不退场的,甲方将依法上报有关部门,因乙方拒不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由巢湖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陆份,甲、乙双方各执_贰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 位 地 址: 地 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附件: 转让清单.pdf 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