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报业大厦401室招租公告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合肥市临泉中路合肥报业大厦 电话:64244957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租赁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结构,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 使用,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如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房屋的现状
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 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收回,计 年。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合同为续租合同,上述履约保证金前期已经缴纳无需重复缴纳)。
1.出租房屋租金标准为 元/月,物业费为 元/月,合计 元/月。租金物业费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乙方将租金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户名:合肥日报传媒集团(合肥日报社),账号:34*开通会员可解锁*70017055)。
2.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由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按承租楼层入驻企业进行分摊计算,乙方须按分摊计算后的金额向甲方及时缴纳水、电费。
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当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之前的各项费用予以结清。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当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乙方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房租、水、电、燃气、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搬离属于自己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
4.房屋收回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如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或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装修和改造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电、燃气、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维修、维护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承担损失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5.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
6.乙方在日常使用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乙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市政、市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得到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乙方应确保悬挂在租赁物上的设施牢固、安全,如发生脱落或其他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0.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一)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不可移动的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
2.
3.
4.
5.
6.
7.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若乙方需要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继续租赁该房屋,应于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为保密合同,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按日租金 / 的违约金;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30日历天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1个月房租 。
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3个月房租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4.租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1个月房租。
5.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纳。
6.乙方未在第五条第四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日租金的10%向甲方违约金。
7.如因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追索房租费损失等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等。
8.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租赁期内,房屋出现漏水、室内设施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因漏水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
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用水、用电等安全事故等致甲方及/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
5.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合同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