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2-06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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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招标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合肥市物业维修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物业维修资金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SAZ5072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2.6 建设规模: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

2.7 合同估算价:236.695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2.10 招标范围: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如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1.3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5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6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7 财务要求: /

3.1.8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9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R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R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 编:230001

联系人: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结构化”方式编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各类证书等信息,须引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信息库(https://zhxxk.hfztb.cn/smart-manage/)中的相应内容,请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智慧信息库,在相关模块填写、补充相应数据,并自行保证所填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耽误本次投标。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3分5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分

附件: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_01包_招标文件.pdf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更正公告4

各潜在投标人: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及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近6年来未均发生过经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因安装维保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如投标人即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仅盖投标人公章即可。”修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近6年来未发生过经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因安装维保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招标文件、答疑公告、更正公告、延期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婷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_01包_招标澄清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更正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近6年来未发生过经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因安装维保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及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近6年来未发生过经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因安装维保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如投标人即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仅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注:招标文件、答疑公告、更正公告、延期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婷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_01包_招标澄清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更正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更正内容如下:

1、 本项目评分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作修改,更改后的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技术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方案

6分

投标人需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方案内容、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施工的复杂性、可行性、工期保证措施、安装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综合评价,优的得4-6分,良的得2-4(不含)分,一般的得1-2(不含)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维保服务方案

6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本项目的售后维保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售后维保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及完整性等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全面,可行性高的,得4-6分;方案较全面,可行性较高的,得2-4(不含)分;一般的得1-2(不含)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品牌综合实力

7分

评标委员会对根据电梯品牌的市场认可程度、美誉度、品牌价值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5-7分,良的得3-5(不含)分,一般的得1-3(不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反映其行业领域综合实力、美誉度、品牌价值的相关证明资料或品牌彩页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参考。

2.2.3(2)

商务评分标准

品牌统一性

6分

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生产及研发能力

9分

1、 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达到2000万次及以上,得3分;动作寿命达到1800万次至2000万次(不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所投品牌电梯门机开关门过程最大噪音值≤53dB(A)的得3分,53 dB(A)<开关门过程最大噪音值≤55 dB(A)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所投品牌电梯门开关动作寿命达到1000万次及以上得3分,动作寿命达到800万次至1000万次(不包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产品性能

4分

1、 所投品牌电梯控制柜具备抗雷击15kV及以上浪涌抗扰的,得2分;抗雷击电压≥10kV,未达到15kV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所投品牌电梯具有节能 VDI4707(A级)认证的得2分;具有节能 VDI4707(B级)认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资信认证

6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无安全事故

6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近6年来未发生过经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因安装维保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信用评价

6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每次得3分,最高得6分;获得B级信用评价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评定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荣誉

6分

1、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电梯应急救援单位(或队伍)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或制造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5次及以上五星级服务单位的称号,得2分;3次及以上(不含5次)五星级服务单位的称号,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

4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150万元的旧梯换新梯项目完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团队成员

4分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机电类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近6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否则不得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分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C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5)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上述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是指投标人(含分公司),制造商是指制造商(含分公司)。

2、 对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采用我市青天大模型的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给出评审分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AI辅助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不采纳的,应给出充足理由,并报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不采纳AI辅助评审结果,而自行给出评审分数的,招标人应加强复核,其评审结果应报监管部门。AI“类人”评审辅助评标,旨在利用大数据分析,细分每位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分,从而提高技术文件评审指标评分结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2、修改后的“供货要求”详见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00分,开标地点更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注:招标文件、答疑公告、更正公告、延期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婷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修改后的供货要求.doc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_01包_招标澄清文件.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延期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延期内容如下:

接招标人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开标地点更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更正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作修改,更改后的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技术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方案

5分

投标人需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方案内容、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施工的复杂性、可行性、工期保证措施、安装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综合评价,优的得4-5分,良的得2-4(不含)分,一般的得1-2(不含)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维保服务方案

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本项目的售后维保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售后维保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及完整性等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全面,可行性高的,得4-5分;方案较全面,可行性较高的,得2-4(不含)分;一般的得1-2(不含)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品牌综合实力

6分

评标委员会对根据电梯品牌的市场认可程度、美誉度、品牌价值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4-6分,良的得2-4(不含)分,一般的得1-2(不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反映其行业领域综合实力、美誉度、品牌价值的相关证明资料或品牌彩页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参考。

2.2.3(2)

商务评分标准

品牌统一性

6分

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生产及研发能力

9分

1、 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达到2000万次及以上,得3分;动作寿命达到1800万次至2000万次(不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所投品牌电梯门电机防护等级≥IP65的,得3分;门电机防护等级小于IP65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产品门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可明确体现出防护等级,否则不得分。

3、所投品牌电梯门开关动作寿命达到1000万次及以上得3分,动作寿命达到800万次至1000万次(不包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产品性能

6分

1、 所投电梯品牌控制柜具备抗雷击15kV及以上浪涌抗扰的,得2分;抗雷击电压≥10kV,未达到15kV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所投电梯品牌电梯曳引机能效等级达到一级的,得2分;能效等级达到二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能效标识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所投电梯品牌层门防冲击力通过450J或以上冲击试验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省级以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制造商

荣誉

6分

1、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类奖项得2分,市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直属分公司)在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年度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获得过5次及以上的,得2分;获得5次(不含)以下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批复或颁发单位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过“绿色工厂”称号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门机系统

3分

所投品牌电梯门机开关门过程最大噪音值≤53dB(A)的得3分,53 dB(A)<开关门过程最大噪音值≤55 dB(A)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无安全事故

6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含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近6年来未发生过经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因安装维保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安全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信用评价

6分

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委托的维保单位(含分公司)获得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保单位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3次的,得6分;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2次的,得4分;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1次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评定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荣誉

6分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电梯应急救援单位(或队伍)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

4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150万元的旧梯换新梯项目完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项目

负责人

2分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电梯项目)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近6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6个月)由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否则不得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分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C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5)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对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采用我市青天大模型的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给出评审分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AI辅助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不采纳的,应给出充足理由,并报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不采纳AI辅助评审结果,而自行给出评审分数的,招标人应加强复核,其评审结果应报监管部门。AI“类人”评审辅助评标,旨在利用大数据分析,细分每位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分,从而提高技术文件评审指标评分结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2、修改后的“供货要求”详见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00分,开标地点更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注:招标文件、答疑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_01包_招标澄清文件.pdf 附件:修改后的供货要求.doc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注:此延期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FSAZ50722)答疑内容如下:

一、(1)招标文件P51页“生产及研发能力”要求“1、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达到2100万次,得3分;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达到1800万次,但低于2100万次,得1分;其余不得分。2、所投品牌电梯终端开关动作寿命达到1500万次及以上得3分,动作寿命达到1200万次至1500万次(不包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3、所投品牌电梯门开关动作寿命达到1500万次及以上得3分,动作寿命达到1200万次至1500万次(不包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质疑理由:根据国家标准GB/T 24478-2009及2023新版,电梯曳引机制动器必须进行不少于200万次的动作可靠性试验,且试验期间不得进行任何维护,以保证制动器的可靠性。这一要求被广泛应用于型式试验和行业实际检验中,是电梯制动器动作寿命的“底线标准”。更高的动作寿命为企业自身行为,2100万次、1500万次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且远高于当前行业标准。为鼓励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建议修改此条评分办法。

答: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电梯制动器、终端开关、门开关动作寿命要求(最高2100万次、1500万次等)远高于国家标准(GB/T 24478-2009及2023新版中200万次底线),认为无实际意义且不利于公平竞争。

本项目更新的电梯服务于新地中心3号楼这一高层公共建筑,属于高速电梯范畴。该建筑日常人流量大,电梯运行频率高,对设备部件的耐用性和可靠性有着远超普通电梯的要求。国家标准 GB/T 24478-2009及2023 新版中 200 万次的动作可靠性试验要求,确实是电梯曳引机制动器的“底线标准”,仅能满足基础安全运行需求。而本项目设定更高的动作寿命要求,是基于保障电梯长期稳定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次数、降低后期维护成本的考量。

从实际应用角度来看,更高的动作寿命意味着部件在长期高频次使用中,仍能保持良好性能,可有效提升电梯的安全系数和使用寿命,与项目“高质量更新电梯设备”的核心目标高度契合。同时,该要求并未限定特定品牌或供应商,所有具备相应研发和生产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竞争,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因此,此项评分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P52页“制造商荣誉”要求“1、所投品牌制造商被省级及以 上应急管理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三级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所投品牌制造商被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评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被市级工信部门评为绿 色设计示范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招标文件P52页“维保单位荣誉”要求“1、拟为本项目维保的单位曾 获得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的得3分,省级及以下企业技术中心的得1 分,此项满分3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拟为本项目维保的单位自2020年(含)获得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P53页“投标人荣誉”要求“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质疑理由:1、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并非电梯行业内强制要求进行评定的证书范畴,不应作为电梯行业内评判某个制造商实力的标准。 且即使获得以上评定,也只能代表其某段时间内符合以上评定标准,并不能作为企业实力水平的有效凭证。

2、依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索引”第6条“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的奖项、荣誉进行评分的,单个奖项、荣誉的分值不高于2 分,奖项及荣誉的总数量不超过3个,总分值不超过6分。以上三条评分条款, 试图通过不同的评分项名称掩盖其属于“奖项荣誉”的本质,实属蔑视《评分办法实施导则》的行为。

3、关于“投标人荣誉”的要求“1、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 AAA 级信用企业的得2 分。 ”公平性质疑:据了解,除政府部门拥有颁发“AAA 级信用企业”外,金融机构及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部分咨询机构也具有同样的权力。此处特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 ”,存在倾向某些特定投标人的嫌疑。

4、据我司了解 ,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产品质量公关成果奖在电梯行业领域内并非广泛应用。 同时满足这两项要求的并不足三家单位。我司质疑本条款设置的合理合法性。

综合以上,为充分保证老百姓的实际利益,在电梯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鼓励全球各电梯品牌充分竞争,通过有效市场竞争,极大提升项目最终实施的性价比,以最优惠的价格给老百姓选择出最合适的产品。

答:潜在投标人提出多项质疑,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荣誉非电梯行业强制评定、奖项荣誉评分违反《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 年版)、“AAA 级信用企业”限定政府部门颁发有倾向性、部分荣誉在行业内不通行等。

1.关于荣誉是否为电梯行业强制评定及能否代表企业实力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荣誉虽非电梯行业强制评定项目,但这些荣誉是对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绿色生产理念、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认可。在电梯更新项目中,制造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绿色设计能力则符合当前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发展方向,与项目的长期效益和社会价值密切相关。

维保单位的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称号、“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以及投标人的 “AAA 级信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称号,分别从技术研发实力、质量攻关能力、企业信用状况、创新能力等维度,反映了参与方的综合实力。这些荣誉虽不能完全等同于企业在电梯领域的专业能力,但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帮助招标人筛选出综合实力更强、更具保障能力的合作方,并非无实际意义的评判标准。

2.关于是否违反《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 年版)

《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 年版)中 “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索引”第 6 条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设置要求,核心目的是避免招标人通过过度设置奖项荣誉评分项排斥潜在投标人、影响公平竞争。

本项目评分体系中,“制造商荣誉”“维保单位荣誉”“投标人荣誉”分别针对不同参与主体设置,并非仅针对“投标人”单一主体。其中,制造商是电梯设备的生产源头,其荣誉反映产品质量基础;维保单位负责电梯后续长期维护,其荣誉体现服务保障能力;投标人作为项目整体实施方,其荣誉代表综合履约实力。三者从不同环节保障项目质量,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并非通过不同名称掩盖“奖项荣誉”本质的行为,不违反该导则的核心精神。

同时,经核算,本项目针对各主体的荣誉评分项,均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设置,且单个荣誉分值及总分值的设定,是综合考量各荣誉对项目质量的影响程度后确定的,不存在过度赋分的情况。

3.关于 “AAA 级信用企业” 限定政府部门颁发的公平性质疑

“AAA 级信用企业”称号的颁发机构较多,包括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授权的咨询机构等。本项目限定“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并非排斥其他合法机构颁发的证书,而是基于政府部门信用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和规范性考量。

政府部门在信用评价过程中,遵循统一的评价标准和严格的审核流程,评价结果更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可有效降低项目合作中的信用风险。此外,若允许各类机构颁发的 “AAA 级信用企业” 证书均参与评分,可能因不同机构评价标准差异较大,导致评分缺乏统一尺度,反而影响公平性。因此,该限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倾向特定投标人的嫌疑。

4.关于部分荣誉在行业内应用不广泛及满足要求单位不足的质疑

“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 等荣誉在电梯行业内虽未达到普及程度,但这些荣誉是衡量企业技术研发和质量提升能力的重要标志。本项目作为高层公共建筑的电梯更新项目,对设备技术水平和维保服务质量要求较高,设定此类荣誉评分项,是为了筛选出在技术创新和质量管控方面具有突出优势的参与方,以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经初步调研,目前行业内具备相应荣誉资质的单位数量能够满足项目竞争需求,不存在 “满足要求不足三家单位” 的情况。即使部分潜在投标人暂未获得相关荣誉,也可通过后续提升自身实力参与未来项目竞争,该条款并未对其形成永久性排斥。综上,此项评分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 招标文件P53页“产品性能”要求“1、投标人所投梯型最大额定载重能力达到2000kg的得3分,超过1600kg未达到2000kg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梯型整体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梯型最大额定速度≥5.0m/s的得3分,5.0m/s>最大额定速度≥3.5m/s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梯型整体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质疑理由:以所投梯型的最大额定载重能力和最大额定速度作为评判某一具体梯型的质量好坏并不合理。在项目实际履约过程中,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且最大额定载重和最大额定速度的数值来源,基本都是在试验情境中,其只能作为参考依据,并不具有实际应用意义。

答:潜在投标人认为以所投梯型的最大额定载重能力(最高 2000kg)和最大额定速度(最高≥5.0m/s)评判梯型质量不合理,且相关数值仅为试验参考,无实际应用意义。

新地中心3号楼作为高层公共建筑,日常可能面临人员集中出行(如上下班高峰期)、货物运输(如办公物资、装修材料等)等场景,对电梯的载重能力和运行速度有着较高需求。最大额定载重能力达到 2000kg,可满足较大批量人员或货物的运输需求,减少运输次数,提升运行效率;最大额定速度≥5.0m/s,能够有效缩短高层住户和办公人员的候梯及乘梯时间,改善乘坐体验。

虽然最大额定载重和最大额定速度的数值是在试验情境下测定,但这些参数是电梯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确定的核心性能指标,直接决定了电梯在实际应用中的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并非仅为参考依据。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梯型整体型式试验报告,是为了验证相关性能参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所投产品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因此,此项评分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1.本项目为公共建筑类高速电梯旧梯换新,公共建筑与高速梯两个元素结合,势必对施工单位的自身实力有极高要求,才能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而经过我公司仔细研读本次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自身的评分条款仅占据 10 分,与涉及品牌制造商的评分条款相比,占比严重失衡。好的产品不代表好的服务,亦无法充分确保本项目最终中标人的真正实力。我司建议调整本项评分办法,以充分保证贵单位的最终权益。

建议贵方立即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澄清文件,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答:潜在投标人提出涉及投标人自身的评分仅占10分,与品牌制造商相关评分占比失衡,无法充分保障中标人服务实力。

我方认可“好的产品不代表好的服务”这一观点,也高度重视中标人的服务能力。但在电梯更新项目中,电梯设备的质量是基础,直接关系到后续长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品牌制造商的实力(如生产研发能力、产品质量控制水平、行业口碑等)是保障电梯设备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评分体系中对品牌制造商相关指标赋予较高权重,是为了优先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产品。

同时,招标文件中虽涉及投标人自身的评分条款占比相对较低,但这些条款已涵盖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创新能力等核心服务相关指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服务实力。此外,在项目后续履约过程中,我方还将通过严格的合同约定、过程监管和验收标准,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管控,确保项目最终实施效果。因此,此项评分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涉及品牌制造商的评分条款,多项满分条件要求极为苛刻,且奖项荣誉的要求在电梯行业内并不通行,属于个别企业的自愿评定行为,并不能作为证明其制造实力的可靠依据。若不予修改,我公司有权力质疑本招标文件评分条款设置存在严重的品牌倾向性。

建议贵方立即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澄清文件,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答:潜在投标人认为制造商相关评分条件苛刻、荣誉要求在行业内不通行,存在品牌倾向性。

本项目对品牌制造商设置较高标准及要求,核心目的是筛选出综合实力强、产品质量优、服务保障到位的品牌,以满足项目高质量更新电梯设备的需求,并非针对特定品牌设置倾向性条款。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制造商,无论其市场知名度高低,均可参与项目竞争。

如前所述,相关评分条件的设定均基于项目实际需求,且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招标文件中并未对品牌进行直接或间接限定,不存在排斥特定品牌、倾向其他品牌的情形。因此,此项评分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230001

联系人: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2025AFSAZ507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申达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5A6幢6-办301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壹仟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新地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绿洲东路新地中心天誉

联系人:袁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联系人: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综合楼四楼405室,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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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6分5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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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46分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新地中心3号楼南、中、北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SAZ50722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招标备案表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236.69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建
监督部门编号: 11340100MB1683202M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8:13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1分1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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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交易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60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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