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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49号)和《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苏民养老〔2026〕2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地为镇江经开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包含“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或按次计算)等(见附件1)。
(三)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参与补贴项目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购买养老服务。
(四)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自付金额的50%、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不含押金、会员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五)实施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
二、申报条件
(一)提供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 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 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 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提供社区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 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 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1.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四)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专业机构
1. 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5.2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
2. 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 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名单列入以及其他失信、违规违法等情形;
4. 不得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5. 评估机构应至少配备4名专(兼)职评估人员,以及不少于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
6. 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7. 评估人员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每份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民政科,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镇江经开区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2)。
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3)。
4.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本机构在职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诚信承诺书(附件4)。
8.能够证明本机构具备申报条件中相关资质的其他材料。
四、遴选流程
1.申报机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按上述要求向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民政科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报名的,后续分批次受理。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镇江经开区金港大道98号,联系人:严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对申报机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机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
3.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机构报名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4.本征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所有。
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
附件2:镇江经开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
附件3: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附件4:承诺书
附件1
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
消费补贴项目清单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时长 (次) |
|
| 1 |
评估服务 |
失能等级评估 |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标准为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 |
20-60分钟 |
|
| 2 |
机构服务 |
长期服务 |
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全日集中 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 |
30 天及以上 |
|
| 3 |
机构服务 |
喘息服务 |
为老年人提供短期全日制集 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 |
30 天以内 |
|
| 4 |
机构服务 |
日间托养 |
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日间照料 护理服务 |
按次计算 |
|
| 5 |
聘用服务 |
聘用养老护理员 |
全职或兼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按天或小时计算 |
|
| 6 |
个性化服务 |
服务包 |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
| 7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送餐 |
根据老年人的订餐信息,为其送餐上门(仅为配送费,不包括餐费) |
5-20 分钟 |
| 8 |
协助进食(水) |
对不能自主进食(水)的老年人,提供进食(水)服务 |
10-30 分钟 |
||
| 9 |
鼻饲服务 |
为需要鼻饲的老年人提供鼻饲服务 |
10-30分钟 |
||
| 10 |
助浴 |
上门擦浴 |
对老年人进行局部或全身擦浴 |
20-60分钟 |
|
| 11 |
上门洗浴 |
使用专业设备为老年人进行洗浴 |
30-90 分钟 |
||
| 12 |
门店助浴 |
协助老年人前往门店助浴点进行洗浴(含出行费用) |
40-180 分钟 |
||
| 13 |
助洁 |
手部清洁护理 |
根据老年人手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其手部进行清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死皮、指甲护理等 |
10-30 分钟 |
|
| 14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 |
足部清洁护理 |
根据老年人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其足部进行清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死皮、趾甲护理等 |
10-30 分钟 |
| 15 |
头面部清洁 |
为老年人清洁面部、梳理头发,为男性老年人剃须 |
5-30 分钟 |
||
| 16 |
口腔清洁 |
用棉棒、棉球等方式清洁老年人的口腔,清除食物残渣,清洗牙齿、舌头、口腔内黏膜,清除口腔异味,处理溃疡面,清洗假牙等 |
5-30 分钟 |
||
| 17 |
洗发 |
为老年人清洗头发并吹干 |
10-30 分钟 |
||
| 18 |
理发 |
为老年人修剪头发、清洗头发并吹干 |
15-30 分钟 |
||
| 19 |
二便清洁 |
为老年人进行二便后身体的局部清洗,并视情对裤子、床垫等物品上的排泄物进行处理和消毒 |
10-60 分钟 |
||
| 20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 |
会阴清洁 |
根据老年人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和留置尿管等情况,协助其完成会阴部的擦洗或冲洗 |
20-40 分钟 |
| 21 |
整理卧床 |
为老年人整理卧床,包括更换床单、被褥、护理垫等,清理杂物,保持床面平整、干净,无碎屑、无潮湿 |
5-15 分钟 |
||
| 22 |
清洁居室 |
为老年人提供客厅、卫生间、厨房等房间的日常清洁 |
30-60分钟 |
||
| 23 |
洗涤服务 |
为老年人提供衣物、床上用品、窗帘等物品的洗涤及晾晒服务 |
30-60分钟 |
||
| 24 |
协助更衣 |
根据老年人的病情、意识、肌力、合作程度以及有无肢体偏瘫及引流管等情况,选择适合的更衣顺序为老年人穿脱衣物 |
5-15 分钟 |
||
| 25 |
助行 |
室内移位 |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移动工具,协助其在室内移动和移位 |
5-30 分钟 |
|
| 26 |
室外助行 |
通过护理人员或助行设备等,协助老年人在室外活动(含上下楼助行费用) |
30-60 分钟 |
||
| 27 |
上、下楼助行 |
协助老年人设备辅助上、下楼梯(限于步梯场景)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 28 |
助急 |
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服务(不包括协助叫车等交通费用)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 29 |
助医 |
陪同就医 |
为老年人就医和转诊提供陪同就医等(不包括协助叫车等交通费用)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 30 |
代办取药、送药上门 |
为老年人提供代办取药、送药上门等。(不包括协助叫车等交通费用)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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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基础照料服务 |
康复评估和计划制定 |
对老年人康复预期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康复计划 |
30-60分钟 |
|
| 32 |
康复训练指导 |
对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进食方法、个人卫生、脱穿衣裤鞋袜、移位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训练示范及指导 |
30-60 分钟 |
||
| 33 |
康复训练服务 |
肢体训练 |
根据老年人身体运动能力,为其提供适宜的关节活动、肌肉功能维持和增强、手功能、姿态转换、平衡能力、站立、步态等肢体训练服务 |
30-60 分钟 |
|
| 34 |
吞咽功能训练 |
通过口唇舌下颌运动训练、摄食直接训练法、颈部及呼吸训练、物理治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吞咽能力训练服务 |
30-60 分钟 |
||
| 35 |
言语训练 |
通过刺激法、发音法、呼吸法、软腭运动等方法改善构音功能,利用实物、图片或仪器对老年人的听力、复述、朗读、阅读理解、书写等功能进行训练,为其提供言语功能训练 |
30-60 分钟 |
||
| 36 |
认知能力训练 |
使用专业的康复辅具及方法,对老年人的注意力、记忆力、判断力、执行能力等进行训练 |
30-60 分钟 |
||
| 37 |
康复辅具租赁 |
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包括拐杖、轮椅、护理床等 |
按天或月计算 |
||
| 38 |
药物喂服 |
协助老年人口服药物或涂擦、贴敷药品等服务 |
5-10 分钟 |
||
| 39 |
基础照料服务 |
协助翻身、体位变换、叩背排痰 |
选择合适的翻身频次、体位等为老年人提供翻身拍背,促进排痰等服务 |
5-30 分钟 |
|
| 40 |
排泄护理、人工取便 |
小便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使用接便器,协助使用、更换纸尿裤等尿失禁用品 |
5-10 分钟 |
|
| 41 |
大便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使用接便器,为便秘的老年人给予开塞露通便或人工取便 |
10-60 分钟 |
||
| 42 |
压疮预防护理 |
对易发生压疮的老年人采取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方法预防压疮发生,按时为其提供压疮损伤护理 |
5-20 分钟 |
||
| 43 |
特殊皮肤护理 |
对老年人水肿、瘙痒、失禁性皮炎等特殊皮肤问题进行护理 |
10-30 分钟 |
||
| 44 |
探访关爱服务 |
上门探访 |
上门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 |
30-60 分钟 |
|
| 45 |
健康管理服务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血压 |
通过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计等为老年人提供血压监测服务,并做好记录 |
5-10 分钟 |
| 46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血糖 |
对老年人手指实施采血,用血糖仪测得数值并做好记录 |
5-10 分钟 |
|
| 47 |
推拿 |
运用不同手法,为老年人提供推拿服务 |
15-30 分钟 |
||
| 48 |
艾灸 |
用艾条等为老年人提供驱寒等服务 |
15-30分钟 |
||
| 49 |
刮痧 |
为老年人提供刮痧服务 |
15-30分钟 |
||
| 50 |
穴位敷贴 |
用中药敷贴为老年人提供慢性病调理等服务 |
15-30分钟 |
||
| 51 |
拔罐 |
为老年人提供拔罐服务 |
15-30分钟 |
||
附件2
镇江经开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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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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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机构/经营场所面积(㎡) |
备案床位数 |
养老机构填写 |
|
| 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
机构服务人员数 |
持证护理员: |
|
| 其他: |
|||
| 申报服务项目 |
¨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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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全称 |
明确到具体的支行或网点 |
银行账号 |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镇江经开区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2026年 月 日 |
||
附件3
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 时长(次) |
收费 标准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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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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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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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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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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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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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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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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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中填报的服务项目不得超出《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请各申请机构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填写,收费标准结合申请机构目前实施的收费价格填报,发现临时涨价行为,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附件4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本单位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相关规定,具有承担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能力。为更好地开展能力评估工作,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具备政策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实施评估工作的人员和评估设施设备及基本环境;
二、保证严格履行政策规定和评估协议,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
三、不参与提供与评估结果有任何关联性的养老服务。
四、不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主要股东或机构其他工作人员不开办或关联养老服务组织,评估人员不从事具体养老服务等,确保评估与服务分开;
五、本机构及所属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信息予以保密,并按规定留存评估全流程资料,不向与评估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
六、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改正推进工作。
如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退出评估工作。
承诺人(评估机构负责人):
单 位(盖章):
时 间: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提升养老服务体验,作出如下承诺:
1. 活动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活动前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
2. 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
3. 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停发消费券。
4. 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
5. 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相关部门检查。
6. 机构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不参与开展本项目实施中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