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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广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功能用房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广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功能用房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ZYCG-2026-01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招标范围:审判法庭功能用房中诉服设施、法庭法台、旁听椅、执行指挥中心办案设施、案件合议室设施、卷宗存放柜等执法办案相关设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交货及安装完成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
各供应商(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及代理商)报价不得高出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查询时间以投标文件下载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召开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 日每日 9时至11时, 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4.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28 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 日 9时至11时, 14时至17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至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 月 20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曹云龙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跃领
采购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云龙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 扬州润扬北路19号二楼 邮政编码:225000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最终盖章版投标文件,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单位:扬州华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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