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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0:49| 发布单位:洪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天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
被投诉人: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洪湖市玉沙路71号
相关当事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第A7号楼1-3层4、5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21*开通会员可解锁*421)(下称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本机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受理。投诉内容: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委抽取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嫌疑。 投诉事项2:李银华、童耀红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评审的资格。投诉事项3:投诉人完全对照评分标准满分编制投标文件但得分偏低,评审结果的评分标准适用性及评审程序合规性存疑。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洪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洪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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