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湖北恩施自治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咸丰县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发布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HY20250812-001

二、合同名称: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4228262*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项目名称: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丰县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

2.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

3.联 系 方 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4.供应商(乙方):咸丰县宏耀科技有限公司

5.地 址:咸丰县宏耀科技有限公司

6.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1、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内产品, 合同签订后 20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

2、服务要求:

1、乙方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如配件不全、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的及与甲方要求的品牌、型号等)。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1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3、交付现场的各类材料及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准进场施工。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地点:咸丰县新城启航幼儿园

七、验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冉欣意 吴婕 廖静

九、验收意见:数量、型号相符,质量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乙方保证所提供全部产品均为合同附件中所规定之原厂全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负责更换。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