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电信2026年某局卫星通信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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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3
发布于
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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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标包文件通辽电信2025年某局卫星通信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通辽电信2026年某局卫星通信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BJCG-A8-TLDX2026-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项目概况:为通辽市某局采购43套卫星通讯设备,特启动本项目采购。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2.1采购内容:采购43套卫星通讯设备。预估金额:22万元(不含税),24.86万元(含税),为资本性支出(货物)。交货期: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5100元/台(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 ★供应商资格要求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卫星通信设备)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品牌仅允许一家代理商或该产品制造商响应,非供应商自行生产制造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潜在供应商响应。2.1.5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号证明。2.3.2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的2023年**-**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一份单项合同或同一框架协议下订单金额的同类业绩不含税总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同类业绩内容卫星通信设备供货实施经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扫描件或结算证明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或结算证明的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 询比文件的获取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供应商于2026年**-**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响应文件的提交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日上午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样品的提交6.1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7. 供应商注册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9.1 联系方式***@chinaccs.cn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中段102号(新华金融大厦)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11层1102室 邮 编: 28000 邮 编: 010000 联系人: 曹 工 联系人: 杨旭/薛云飞/景志清/云娜/杨汭子/郭宇宁/朱政昱 电 话: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开通会员可解锁*069452-0022
9.2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日 询比附件询比公告.pdf2026-**-** 17: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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