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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日拟对河南省弘安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食品级集装袋、500吨注塑件和900吨食品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省弘安塑业有限公司 |
年产1800吨食品级集装袋、500吨注塑件和900吨食品包装袋项目 |
新乡市原阳县福宁集镇东寨村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生产车间2建设年产1800吨食品级集装袋、500吨注塑件和900吨食品包装袋项目。 |
1.废气:拉丝机组、覆膜和印刷工序和本次扩建工程注塑、吹膜、拉丝机组、覆膜、印刷、封切等工序采用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注塑件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均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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