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沙雅支公司出租车顶灯广告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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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01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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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沙雅支公司出租车顶灯广告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公司出租车顶灯广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出租车顶灯广告服务。广告投放车辆共计280辆,覆盖范围包括沙雅县主城区、商业核心区、交通枢纽(车站及主要路口)、大型居民区、农贸市场、学校及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

(一) 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标准

1.突出“车险”核心产品名称,附加公司LOGO、咨询电话。

2.广告时长25秒/次,字数不超过30字,每天重复播放次数不少于400次。

3.遵循人保VI体系,禁用杂乱配色使用文字,必须选择笔画清晰、无衬线的字体,字号要足够大,电子屏需保障行驶中播放稳定,无卡顿闪烁,确保显示内容无遮挡,显示完整。

4.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每台顶灯的在线状态、电量、播放情况,出现故障能及时报警并派单维修;设备需定期检修,确保启明有效,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同时广告内容可按需求合规更换,且不影响出租车运营状态显示功能。

5.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宣传内容需采购方审核同意后发布,广告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核心信息。

6.供应商在投放广告之前需取得出租车运营商投放许可授权。

(二)验收

广告投放至相应出租车辆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方进行验收。采购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广告内容及投放质量的验收,并签署《验收单》。验收通过后,正式进入广告投放期限计算。

如验收不通过,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通知采购方验收;整改期间不计入投放期限。

(三)付款安排

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广告投放照片及合规的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上述材料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三)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五)不接受联合体比价响应。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凡有意向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二)报名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获取磋商文件。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51号(原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阿迪力·热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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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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