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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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起草《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淅川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反馈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11月22日止。

联 系 人:刘建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只接收短信)

邮 箱: xcxfwzs2021@163.com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25〕8号)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决定对我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妥善解决本辖区内的各类补偿问题,切实做好被征地群众的安置补偿工作,维护好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我县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按本通知所列补偿标准执行。未包括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适当补偿。

三、国有农用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发布后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执行,《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淅政〔2022〕2号)同时废止。

五、征收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类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原有已签订协议的项目仍按原有补偿标准执行,本文件发布生效之日后新发生的项目按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七、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报县政府研究。

附件:1.青苗类

2.林木类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类

4.常见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类补偿标准

淅川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淅川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青苗类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

青苗

粮食作物

小麦、玉米、水稻、高粱、

红薯、豆类等

元/亩

1500元/亩

经济作物

花生、芝麻、油菜等油料作物,棉花、烟叶、糖料等

元/亩

1500元/亩

蔬菜瓜类

白菜、萝卜、生菜、芹菜、菠菜、葱、蒜、香菜、土豆、西瓜、香瓜、草莓等

元/亩

2000元/亩

二、林木类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乔木类

香樟、雪松、油松、火炬松、杉木、柏树、楸树、国槐、桑树、香椿等

胸径≤5厘米

元/株

15

1.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珍贵树种一般采取保留补偿方式。

2.每亩最多补偿111株。

3.树木成墩的,按墩计,不按株计。

4.胸径是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5.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胸径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6.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5厘米<胸径≤10厘米

元/株

30

10厘米<胸径≤15厘米

元/株

60

15厘米<胸径≤20厘米

元/株

110

20厘米<胸径≤25厘米

元/株

170

25厘米<胸径≤30厘米

元/株

250

胸径>30厘米

元/株

360

杨树、柳树、刺槐、榆树、梧桐树等

胸径≤5厘米

元/株

8

5厘米<胸径≤10厘米

元/株

20

10厘米<胸径≤15厘米

元/株

35

15厘米<胸径≤20厘米

元/株

55

20厘米<胸径≤25厘米

元/株

85

25厘米<胸径≤30厘米

元/株

132

胸径>30厘米

元/株

18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灌木类

石楠、黄杨、海桐、南天竹等

冠径≤20厘米

元/株

7

1.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珍贵树种一般采取保留补偿方式。

2.每亩最多补偿330株。

3.树木成墩的,按墩计,不按株计。

4.冠径指植冠的直径,是苗木冠丛的最大幅度和最小幅度之间的平均直径。

5.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冠径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6.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20厘米<冠径≤50厘米

元/株

15

50厘米<冠径≤80厘米

元/株

25

白蜡条、紫槐、荆条、栎树墩

每墩曲条≤20根

元/墩

13

每墩曲条>20根

元/墩

20

果树类

桃树、梨树、石榴树、李子、樱桃树、苹果树、橘子树、杏树、枣树、柿树、山楂树、无花果、核桃树、板栗等

产前期(1年<树龄≤3年)

元/株

35

1.每亩最多补偿111株。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始产期(3年<树龄≤5年)

元/株

140

盛果期(5年<树龄≤8年)

元/株

290

盛果期(8年<树龄≤25年)

元/株

290

衰老期(树龄>25年)

元/株

17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果树类

葡萄

产前期(树龄≤1年)

元/株

10

1.含葡萄架补偿。

2.没有葡萄架的按苗圃价格补偿。

3.每亩最多补偿330株。

4.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5.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始产期(1年<树龄≤3年)

元/株

50

盛果期(3年<树龄≤15年)

元/株

100

衰老期(树龄>15年)

元/株

80

猕猴桃

树龄≤2年

元/株

6

1.每亩最多补偿100株。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2年<树龄≤5年

元/株

36

5年<树龄≤9年

元/株

108

树龄>9年

元/株

180

药材类

黄姜、龙须草、夏枯草、艾草、黄芩、丹参、桔梗、柴胡等

元/亩

5000

1.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2.兰草每亩最多补偿1000穴。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板蓝根、红花、山药、地黄等

元/亩

2800

天麻、胡桑

元/亩

5500

兰草

元/穴

12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药材类

枸杞、连翘、金银花、杜仲、山茱萸等

树龄≤3年

元/亩

4000

1.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2.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3年<树龄≤7年

元/亩

5500

树龄>7年

元/亩

9000

花卉类

栀子花、茉莉、迎春、玫瑰等

树高≤1米

元/株

10

1.每亩最多补偿500株。

2.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树高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1米<树高≤2米

元/株

20

2米<树高≤3米

元/株

40

3米<树高≤4米

元/株

70

树高>4米

元/株

130

紫荆花

树高≤1米

元/株

10

1米<树高≤2米

元/株

20

2米<树高≤3米

元/株

40

树高>3米

元/株

80

月季(零星种植 )

树龄≤3年

元/株

10

1.种植规模:间距≥1.2米或种植面积<0.5亩。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树龄>3年

元/株

25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花卉类

月季(成片种植 )

树龄≤3年

元/亩

5000

1.种植规模:株间距<1.2米且连续种植面积≥0.5亩。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树龄>3年

元/亩

7000

牡丹、芍药等

树龄≤3年

元/株

10

1.每亩最多补偿500株。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树龄>3年

元/株

28

桂花树

胸径≤2厘米

元/株

20

1.每亩最多补偿110株。

2.胸径是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胸径测算补 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 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4.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2厘米<胸径≤3厘米

元/株

35

3厘米<胸径≤4厘米

元/株

60

4厘米<胸径≤5厘米

元/株

90

5厘米<胸径≤6厘米

元/株

140

胸径>6厘米

元/株

200

梅花、樱花等

地径≤2厘米

元/株

10

1.每亩最多补偿110株。

2.地径是指树(苗)干靠近地表面处的直径,一般取地面以上20厘米。

3.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地径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4.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2厘米<地径≤3厘米

元/株

15

3厘米<地径≤4厘米

元/株

20

4厘米<地径≤5厘米

元/株

35

5厘米<地径≤6厘米

元/株

60

6厘米<地径≤7厘米

元/株

80

胸径>7厘米

元/株

10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其他

苗圃

苗龄≤1年

元/亩

4000

1.此标准为每亩补偿的最高上限。

2.苗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1<苗龄≤2年

元/亩

6500

苗 龄 > 2 年

元/亩

10000

茶园

树龄≤3年

元/亩

7000

1.此标准为每亩补偿的最高上限。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3年<树龄≤7年

元/亩

10000

树龄>7年

元/亩

15000

竹子

胸径≤1厘米

元/亩

1200

1.此标准为每亩补偿的最高上限。

2.胸径是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胸径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4.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1厘米<胸径≤3厘米

元/亩

2000

胸径>3厘米

元/亩

3800

花椒

树龄≤3年

元/株

15

1.每亩最多补200株。

2.树龄是在被征土地上连续生长年限,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3.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3年<树龄≤7年

元/株

35

树龄>7年

元/株

6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林木

其他

紫薇、木槿等

冠径≤20厘米

元/株

4

1.每亩最多补120株。

2.冠径指植冠的直径,是苗木冠丛的最大幅度和最小幅度之间的平均直径。

3.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冠径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4.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20厘米<冠径≤50厘米

元/株

8

50厘米<冠径≤80厘米

元/株

18

80厘米<冠径≤100厘米

元/株

30

100厘米<冠径≤120厘米

元/株

50

120厘米<冠径≤150厘米

元/株

80

冠径>150厘米

元/株

110

其他绿化树种

胸径2厘米以下

元/株

6

1.种植密度:乔木111株/亩、灌木330株/亩。每亩最多补偿不超过合理种植密度。

2.胸径是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土地征收预公告前移入的(非原生)不按胸径测算补偿,按照适当高于当时移入成本进行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擅自移入的,不予补偿。

4.应为活立木,栽种未生根发芽的,不补偿,由种植者自行处理。

胸径3-4厘米

元/株

12

胸径5-10厘米

元/株

60

胸径11-14厘米

元/株

120

胸径15厘米以上

元/株

180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类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建筑物

房屋

简易房

彩钢房

楼顶

元/平方米

140

1.简易房一般指短期临时使用的房屋,不是长期或者是永久居住的房屋。2.地上,含地坪、洒水,檐高2.2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3.楼顶,檐高2.2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地上

元/平方米

210

简易棚

元/平方米

115

用方钢支撑。

元/平方米

65

用砖或者棍子支撑。

瓦房

砖木一等

元/平方米

580

24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2.4米以上,局部刮腻子,水电设施到位。

砖木二等

元/平方米

500

180砖墙,木檩条承重,水泥瓦、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2.4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土木三等

元/平方米

450

240厚土坯墙体,木檩条,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门窗齐全。

石棉瓦顶棚或 彩钢板顶棚

元/平方米

280

240砖墙、檐高2.2米以上,内粉,水泥地坪,简易水电设施。

土木结构

土坯或夯土墙、 砖瓦顶

元/平方米

370

砖木结构

砖木一等

元/平方米

580

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内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4.0米以

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砖木二等

元/平方米

500

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建筑物

房屋

砖木结构

砖木三等

元/平方米

450

12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砖混结构

砖混一等

元/平方米

720

24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

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砖混二等

元/平方米

660

240砖墙,铁门或木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砖混三等

元/平方米

600

120或24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4.0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框架结构

框架一等

元/平方米

85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楼板地面,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

上,水电设施到位。

框架二等

元/平方米

78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楼板地面,铁门或木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

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

框架三等

元/平方米

72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楼板地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大类

类别

附着物 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建筑物

房屋

生产性 用房

板房结构

元/平方米

220

正规彩钢房(墙面、屋顶采用复合保温彩钢板),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塑钢、铝合金门窗。

1.一般指用于工业、农业、养殖生产等方面的非居住型用房。

2.四面墙、地面硬化、内外墙粉刷、屋顶防水、门窗齐全、净高2.8米以上。

3.高度4米以上(檐高)每增加1米增加50元/平方米补偿。

4.大型设备、材料和货物,按市场价格给予搬迁费。

砖木结构

元/平方米

350

石灰砂浆砌筑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青瓦屋面,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砖混结构

元/平方米

520

混合砂浆砌筑240砖墙,混凝土圈梁,预制板或现浇顶层,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建筑物

房屋

仓储用房

轻钢结构

高≥10米

元/平方米

390

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虫、通风、隔热等条件。

高<10米

元/平方米

350

重钢结构

高≥10米

元/平方米

750

高<10米

元/平方米

650

砖混结构

高≥10米

元/平方米

510

高<10米

元/平方米

420

构筑物

简易桥

桥面宽2-5米

元/平方米

400

按照桥面面积计算。

石拱桥

桥面宽3-8米

元/平方米

550

钢筋混凝土矩形桥板

桥面宽6米以上

元/平方米

1000

涵管桥

涵管直径40-100厘米,长2米

元/个

250

根据涵管桥下设涵管个数进行补偿。

涵管直径100-150厘米,长2米

元/个

400

水利设施

涵洞

石盖板涵

跨径≤2米

元/米

500

跨径>2米

元/米

800

钢筋混凝 土圆管涵

跨径≤2米

元/米

1200

跨径>2米

元/米

1560

砖砌涵洞

孔5米×4米

元/座

240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构筑物

水利设施

渡槽

砖、水泥

元/立方米

160

石坝

水泥、砂石

元/平方米

110

干堰

混凝土结构

元/平方米

270

墙体面积

浆砌石或石头

元/平方米

70

水渠

横断面面积>1平方米

元/米

135

有防渗层。

0.5平方米<横断面面积≤1平方米

元/米

85

横断面面积≤0.5平方米

元/米

50

一般土渠

元/米

25

水塔

砖混结构单独构造高度不低于15米

元/座

2500

砖混结构单独构造,高度不低于15米,报废水塔不补偿。

居民自建自用小水塔

元/座

420

屋面水塔,正常使用。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构筑物

养殖 设

猪舍

农村简易猪舍

元/平方米

300

1.标准化畜(禽)舍所在养殖场应区分生产区、四周建有围墙,畜(禽)舍可分为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密闭式。

2.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畜(禽)舍为农村简易畜(禽)舍。

标准化猪舍

元/平方米

500

禽舍

农村简易禽舍

元/平方米

200

标准化禽舍

元/平方米

500

羊舍

农村简易羊圈

元/平方米

200

标准化羊舍

元/平方米

400

牛舍

农村简易牛舍

元/平方米

250

标准化牛舍

元/平方米

500

鱼塘

鱼塘一等

元/平方米

40

1.有防渗和护坡。深≥2.0米。

2.总价=单价×水面面积。

3.包括育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费。

4.此标准包含增氧、投料设备和引、排水渠设施等配套设施。

鱼塘二等

元/平方米

30

1.只有防渗,没有护坡。深1.4-1.9米。

2.总价=单价×水面面积。

3.包括育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费。

4.此标准包含增氧、投料设备和引、排水渠设施等配套设施。

鱼塘三等

元/平方米

15

1.没有防渗和护坡。深0.8-1.3米。

2.总价=单价×水面面积。

3.包括育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费。

4.此标准包含增氧、投料设备和引、排水渠设施等配套设施。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构筑物

井类

砖砌井

砖砌井筒

元/眼

2460

井深10米砖砌井筒,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相应的补偿额度。

压水井

元/眼

960

包含压机补偿。

机井

水井

井深≤50米

元/米

120

1.机井为具备完善的机电设备,利用动力机械驱动水泵提水的封闭水井。

2.废、枯井按同类井30%-50%的标准补偿。

50米<井深≤100米

元/米

150

井深>100米

元/米

200

温室类

玻璃温室

墙体为砖结构,采光屋

面为透光玻璃,配有自

动卷帘设备

元/平方米

150

1.具备透光、保温(加温)功能。

2.包括增温系统,灌溉系统、通风系统等设施,设备完善。

塑料温室

塑料薄膜顶,带墙体

元/平方米

50

混凝土结构温室

钢混骨架、PVC板、供

暖设施、通风系统、灌

溉设施齐全

元/平方米

110

1.具备透光、保温(加温)功能。

2.包括增温系统,灌溉系统、通风系统等设施设备完善。

大棚

塑料大棚

元/平方米

15

大棚是由竹木杆、水泥杆、轻型钢管等材料做骨架,覆盖塑料薄膜形成的拱圆形料棚,内部设施较少。

水泥结构大棚

元/平方米

30

钢结构大棚

元/平方米

45

窖池类

地窖

元/立方米

200

含红薯窖。

水窖

元/立方米

500

砖石砌,水泥抹面。

蓄水池

砖混结构

元/立方米

130

全混凝土结构

元/立方米

190

沼气池

砖混结构

元/立方米

200

全混凝土结构

元/立方米

300

化粪池

元/座

45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构筑物

坟墓

单棺

元/座

5000

每增加一棺增加1500元。

双棺

6500

窑类

砖窑

轮窑20门

元/座

105000

其他规格的轮窑,依据每增减1门增减相应的补偿额度。

老式窑容量30000块

元/座

10500

其他生产能力的老式窑,按生产能力每增减1万块增减相应的补偿额度。

石灰窑

耐火窑

元/立方米

200

土窑

元/立方米

110

其他附着物

道路

碎石路

元/平方米

40

一般厂区道路,乡村道路。

沥青路面

元/平方米

80

沥青面层厚3厘米,石灰土基层厚15厘米。其他规格的,补偿额度可以适当增减。

水泥铺路面

元/平方米

60

管道类

PVC管

10毫米<直径≤40毫米

元/米

7

室外管道。

40毫米<直径≤110毫米

元/米

20

110毫米<直径≤200毫米

元/米

35

PPR管

15毫米<直径≤25毫米

元/米

8

25毫米<直径≤50毫米

元/米

20

水泥管

直径≤135毫米

元/米

26

直径>135毫米

元/米

40

铸铁管

100毫米<直径≤200毫米

元/米

54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其他附着物

管道类

镀锌管

15毫米<直径≤20毫米

元/米

12

室外管道。

20毫米<直径≤50毫米

元/米

20

直径>50毫米

元/米

35

围墙

砖围墙

二四墙

元/平方米

95

高2米以上。

一八墙

元/平方米

65

高2米以上。

一二墙

元/平方米

40

高2米以上。

土围墙

元/平方米

20

高2米以上。

栅栏

铁艺围墙

元/平方米

100

钢筋、不锈钢焊接。

铁护栏

元/米

50

木制栅栏

元/米

20

生活附属设施

烟囱

4米<高度≤10米

元/座

2400

高度>10米以上

地坪

混凝土

元/平方米

45

砖铺地

元/平方米

30

院落门

厚度两公分以上的木门

元/平方米

150

有装饰、正规的铁大门、合金门或钢板门

元/平方米

200

不锈钢伸缩门

元/平方米

14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其他附着物

生活附属设施

厕所

简易

元/平方米

60

砖混、瓦顶

元/平方米

150

砖混、盖板

元/平方米

170

房屋基础及防护

浆砌石(砖)

元/立方米

216

混凝土

元/立方米

312

混合料垫方

元/立方米

60

混凝土圈梁

元/立方米

660

门楼

砖混一等

元/平方米

600

砖混二等

元/平方米

500

砖木

元/平方米

400

简易结构

元/平方米

200

简易单个门楼,直接与围墙连接。

太阳能热水器

移装费用

元/个

240

空调移装

挂机

元/台

200

柜机

元/台

300

中央空调

元/台

2000

外楼梯

钢铁结构

元/平方米

240

钢筋混凝土

元/平方米

19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其他附着物

生活附属设施

天然气移装

元/户

3000

电线杆

11米以上钢筋水泥杆

元/根

365

11米以下钢筋水泥杆

元/根

265

木杆

元/根

180

变压器

10<容量≤50KV

元/台

2000

50<容量≤100KV

元/台

3000

容量>100KV

元/台

5000

二相电

元/户

800

三相电

元/户

2800

太阳能光伏板

屋顶光伏板

元/瓦

2.2

合理年限25年,实际补偿依据使用年限折旧。

地面光伏板

元/瓦

2.7

其他

地磅

20吨及以下

元/个

3000

迁移费用。

21-50吨

元/个

5000

51-100吨

元/个

7000

101吨以上

元/个

9000

油罐

容量30-50吨

元/座

3600

迁移费用。

四、常见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类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常见附属设施

灶台

元/个

300

卫星锅

元/个

90

电热水器

元/个

240

油烟机

元/个

150

太阳能路灯

元/杆

360

网线

元/个

300

有线

元/个

300

洗脸池

元/立方米

300

面积小于1立方米的水池且贴有面砖或吊柜、梳妆镜(台)等

花池(含苗木)

元/平方米

50

干砌石

元/平方米

18

沙搬运

元/立方米

8

砖搬运

元/块

0.05

元/立方米

25

物料搬运

铁、木材等大宗物品

元/吨

50

其他杂物等

元/吨

30

电缆

四芯及其以上,含四芯

元/米

15

电线

普通电线,四芯以下

元/米

3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装饰 装修类

吊顶

吊棚塑料扣板顶

含扣板柱

元/平方米

70

集成吊顶

铝合金(防火材料集成扣板)

元/平方米

100

一般吊顶

石膏吊顶

元/平方米

80

一级吊顶

带有造型,装修工艺比较复杂

元/平方米

110

二级以上吊顶

满顶带有造型,新装修工艺比较复杂

元/平方米

160

顶边线(木)

元/米

25

石膏线

元/米

10

墙围

榉木软包(墙裙)

木墙裙

元/平方米

120

大理石(瓷砖);新型合成材料参照该类型

元/平方米

72

门窗

榉木门边套(包门)

元/套

200

榉木窗边套(包窗边)

元/套

90

窗边套(面砖或大理石)

元/套

6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装饰 装修类

楼梯

实木楼梯(含护栏)

元/米

200

玻璃楼梯(含护栏)

元/米

360

不锈钢栏杆

只适用于不属于房屋结构中的不锈钢栏杆

元/米

100

面砖

面砖、小型瓷砖、 马赛克

元/平方米

60

地板砖

水磨石、大理石

只适用于不属于房屋结构中零星地板砖

元/平方米

70

花岗岩

元/平方米

90

地板砖(含防滑)

元/平方米

70

木地板

元/平方米

132

壁橱柜

低壁橱

粘瓷砖,以配有懒汉锅炉为上限

元/米

160

高壁橱

元/米

280

组合橱柜

元/米

360

整体橱柜

元/米

600

大类

类别

附着物名称

规格及特征

补偿标准

描述

单位

金额

装饰 装修类

其他

蹲便

元/个

54

脸盆

元/个

54

坐便

元/个

200

浴盆

无面砖

元/个

100

外墙及周边整体含面砖

元/个

240

木隔断

花架

元/平方米

260

简易木隔段

元/平方米

36

电视墙

元/平方米

192

铝隔断

元/平方米

96

玻璃推拉门

元/平方米

144

玻璃橱窗

元/平方米

260

玻璃门(含地弹簧)

元/平方米

300

壁纸

元/平方米

25

壁布

元/平方米

50

装饰柜

元/平方米

192

广告牌

普通钢架

元/平方米

60

精装修(门面门头)

元/平方米

144

LED液晶显示屏

元/平方米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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