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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史店乡徐坪小流域梯田改造及樊家堡生产路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史店乡徐坪小流域梯田改造及樊家堡生产路应急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史店乡徐坪小流域梯田改造及樊家堡生产路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水发〔2026〕60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概算总投资107.4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海原县史店乡徐坪村、米湾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跨沟生产道路2条,总长588.7米,改造田块覆土面积158.4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道路2条,总长588.7米,土质路面宽均为4.0米;新建排水沟489米,采用U型混凝土预制板结构。改造梯田面积158.43亩,覆土厚0.4米;道路防治区种植柠条面积0.33公顷。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NXZRDZB@163.com),代理公司审核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6.2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B座17楼。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推荐的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2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联系人:张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