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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北街芦花沟以南典农河以西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城北街芦花沟以南典农河以西土地整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满城北街芦花沟以南典农河以西土地整治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满城北街芦花沟以南典农河以西。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信用中国查询函扫描件加盖公发送至邮箱NXZBHY@163.com报名后致电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或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静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1号楼211室
联系人:崔邵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