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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北部(奥莱)片区园艺路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贺兰县北部(奥莱)片区园艺路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 得分 |
第一名 |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武俊 |
CS121100814 |
73.70 |
第二名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92000.00 |
施同平 |
CS131101145 |
64.52 |
第三名 |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94500.00 |
康健 |
CS246400074 |
64.29 |
二、开标记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服务期限 |
质量 |
1 |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94500.00 |
康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设计规范、规定、标准) |
2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92000.00 |
施同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设计规范、规定、标准) |
3 |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武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设计规范、规定、标准) |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发布媒介: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A座6楼
联系人:郭小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D区7号楼316室
联系人:高超群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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