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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艺术楼多功能教室、学生成长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L【2025】1016-047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艺术楼多功能教室、学生成长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5、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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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河南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华夏路45号11幢2-401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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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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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艺术楼多功能教室、学生成长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磋商文件、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日历天 |
段文强 |
豫241212287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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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绪(组长)、韩歌、杨远航(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7009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教育局》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龙光路与规划路东南角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646902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