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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高等级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级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建设项目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粤发改投审〔2025〕39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投审〔2025〕11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实施范围:为西江、北江、矾石水道(粤港区界河)及洪湾水道(粤澳区界河)等粤港澳大湾区内河高等级航道,总里程1349公里,并与广州市港务局实施的239公里广州港进出港航道实现数据对接。
2.1.2建设规模:粤港澳大湾区高等级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建设项目已列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域。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财建〔2024〕9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要求,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1588公里国家高等级航道,从航道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和体制机制创新等4个方向,开展智慧船闸、航道养护尺度动态发布、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等15项具体任务。
2.1.3.项目简要工作要求和方式:
(1)服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做好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2)服务方式: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招标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监理服务,建立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
2.1.4.最高投标限价:402.68万元。
2.2 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 1 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类 |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期 |
资质等级 |
备注 |
监理 |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级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建设项目监理 |
本工程范围内的 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工作。 |
监理服务期限为: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最后一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缺陷保修责任之日止。监理服务期为5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期)27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约定的进场时间开始起算)。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监理服务费不作调整。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至附录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信誉要求:①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被逐或使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被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或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理、处罚或整改期限内;④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5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 12 月 5 日 10 时 30 分至2025年 12 月 5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通用系统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新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5 日 10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195号沿江大厦
邮政编码: 510115
电子邮件: /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邮政编码:510010
电子邮件:gzswbc08@163.com
联系人:邹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7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日 期: 2025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