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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HAKCG-20251111
项目名称: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Ⅰ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53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Ⅰ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Ⅱ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52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7,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Ⅱ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Ⅰ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Ⅱ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Ⅰ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2025年汉滨区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项目Ⅱ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刘菲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