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76.51㎡房屋5年期出租(第二次)交易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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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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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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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76.51㎡房屋5年期出租(第二次)

项目编号

SJ-2025-000532-C04

挂牌价(元)

222402.6(五年租金合计:1112013元)

保证金(元)

222402.6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

222402.6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余老师 石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咨询: 马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10:30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西路48号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现场踏勘时请携带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电话:魏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76.51㎡房屋.5年期出租(第二次)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南校区)租期5年。标的评估价格为222402.6元/年。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押金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为押金。房屋均未通天然气。水、电、暖气、物业费按照学校价格标准执行,均由乙方承担。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法定代表人

张敏华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批准文号(文件名)

陕教函【2025】556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批复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且该报价等于或大于底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为500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内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t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报名需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产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承租方按出租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意向承租方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承租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报名截止时间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系统中完成对报名资格审核的最终期限。请各意向租赁方务必在该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日准确的项目报名资料,逾期未完整提交合格资料的,视为报名资格未通过审核。

第四条 本次标的出租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实地、仔细察看标的物,应充分重视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

第五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未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六条 代理服务佣金: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成交5年总租金的3%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

第七条 1.特别说明: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同时应于每年租金到期前10日内向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2.押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承租方。3.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房屋均未通天然气。水、电、暖气、物业费按照学校价格标准执行,均由承租方承担。4.房产用途使用说明:不得做营业性娱乐场所、餐饮、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彩票专营场所及使用天然气营业的商铺。不得从事校外培训、补习,和与学校主责主业、后勤保障等无关的经营业态。承租方具体经营内容应取得产权人同意,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群租、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不得以房投资入股、不得联营牟利,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省、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建立商超服务主体的师生评价、退出机制,中标承租方应接受学校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烟酒等,所有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按照“公益性”原则,保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承租方须遵守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服从校方的管理,接受学校师生的监督,每年被投诉超过5次或拒不接受校方要求进行整改超过3次的,以及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金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5.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达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签字同意,装修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整体房产利益相一致。装修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维持房屋装修后以房屋现状交付的或恢复房屋承租时原样交付的,所涉及的房屋装修或拆除装修、设备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6.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中关于房屋租赁周期的规范,每个出租周期最多为5年。本处房屋出租周期:自竞价成功之日为起租时间,向后顺延五年为终止时间。标段合同一年一签,五年后重新招租。7.承租方在经营期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租期、减免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校方其他房屋、场地的租赁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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