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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保护色: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当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 陕西中峰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4666620.52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无重大安全事故 |
18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陕西盛义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4669860.97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无重大安全事故 |
18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五环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4671905.85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无重大安全事故 |
18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姓名 |
担任 职务 |
证书名称、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
个人业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李 刚 |
项目 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070805523 |
陕交安B17G01285 |
临潼区2023年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 (临潼区X304相新路临潼阎良界~S107段改建工程) |
| 2022年秦川园区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 |
||||
| 梁建民 |
项目 总工 |
职称证 0178709 |
陕交安B21G03633 |
党寨镇上寨村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程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盛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丁 飞 |
项目 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141678489 |
陕交安B19G05883 |
2022年乌兰县柯柯镇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标段二(柯柯寺路至那仁阿门公路) |
| 汉中市南郑区2022年新增国省道养护工程(S103西青线圣水镇青史村(城固界)至胡家营镇王河坎村) |
||||
| 朱昌建 |
项目 总工 |
职称证 20230039SZB000069371 |
陕交安B15G34128 |
大城子镇三瓦道路修缮及桥涵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高 科 |
项目 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161793634 |
陕交安B17G00783 |
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凤镇段) |
| 彬州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09标段 |
||||
| 史喜华 |
项目 总工 |
职称证 0182209 |
陕交安B18G07147 |
彬州市2022-2023年通组路(第一批)建设项目1标段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排 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业绩 |
交工日期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党寨镇上寨村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程 |
2022.12.19 |
| 2 |
临潼区2023年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临潼区X304相新路临潼阎良界~S107段改建工程) |
2024.7.6 |
||
| 3 |
2022年秦川园区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 |
2022.8.22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盛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汉中市南郑区2022年新增国省道养护工程(S103 西青线圣水镇青史村(城固界)至胡家营镇王河坎村) |
2023.9.27 |
| 2 |
2022年乌兰县柯柯镇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标段二(柯柯寺路至那仁阿门公路) |
2022.11.30 |
||
| 3 |
袁庄村至南月村农耕文化产业路一期项目 |
2023.9.15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凤镇段) |
2023.10.28 |
| 2 |
彬州市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TZ-09标段 |
2022.1.20 |
||
| 3 |
彬州市2022-2023年通组路(第一批)建设项目1标段 |
2023.9.20 |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5、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信息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利县兴隆镇新场街村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碧桂园·金州府9幢2单元501室
联系人: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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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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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开标、评标表单.pdf
附件: 1.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