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陕西安康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 关闭】

项目概况

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5-ZFTP-H-149.1B1

项目名称: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4台渗滤液处理车间的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29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更换渗滤液处理车间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单位须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2、获取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委托人电话)并加盖公章将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15431615@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未从采购代理公司获取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的方式。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辅路以南曲江文创中心7幢1单元 170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2).pdf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系统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