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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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5-00191

项目名称:关于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医用超声波仪器等设备

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4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延川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制造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生产范围内,进口产品除外)和所投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9、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生产范围内,进口产品除外)和所投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备案登记;

3.报名方式: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三厅),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7.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延川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延川县北新街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妇幼-招标文件.pdf

附件: 妇幼保健院岐黄护蕊-采购需求最新.doc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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