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0号令)和《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2014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市商务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对我市目前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河南新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因2026年更换新证书,不再参加本次年审;河南巨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洛阳卓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属于2026年新增企业,不在年审范围)进行了年审。
经审核,一拖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合格。现将洛阳市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主次)。
按照规定,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将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依法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有意出国务工的广大群众,请务必通过具有经营资格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获取境外招工信息,进行报名并实施派出,以免上当受骗。我市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可拨打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