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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G70福银高速十漫段安全韧性提升项目一期混凝土碎石和机制砂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项目进展,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G70福银高速十漫段安全韧性提升项目一期混凝土碎石和机制砂材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G70福银高速十堰东至漫川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十堰市许家棚,止于鄂陕交界处的郧西云岭隧道,总里程为106.44km。全线共设置主线桥梁127座/37222米(其中特大桥3座,大桥111座,中桥13座);共设置隧道28座/ 13570米,其中特长隧道1座(二道垭隧道长3089.5米),长隧道4座/6110.5米,中短隧道23 座/4370米,桥隧占比约47.73%;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服务区(含停车区)3处。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送货地点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暂定数量(吨) |
备注 |
| 合同1包 |
G70福银高速十漫段安全韧性提升项目 |
十漫高速安全韧性提升项目部郧西县河夹镇枣树包 |
混凝土碎石 |
5-10mm |
17302 |
|
| 10-16mm |
86513 |
|||||
| 16-31.5mm |
69210 |
|||||
| 机制砂 |
0-5mm |
113027 |
||||
| 合计 |
286052 |
|||||
2.3 供货起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相应材料供应完毕为止(预计项目工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十漫高速安全韧性提升项目部郧西县河夹镇枣树包(以项目部告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
碎石: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 II类 |
||
| 碎石压碎指标(%) |
≤20 |
|
| 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试验质量损失值%) |
≤8 |
|
| 吸水率(%) |
≤2.0 |
|
|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
≤10 |
|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1.0 |
|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2 |
|
| 有害物质含量 |
有机物 |
合格 |
|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₃质量计,%) |
≤1.0 |
|
| 岩石抗压强度(水饱状态,MPa) |
火成岩≥80;变质岩≥60;水成岩≥30 |
|
| 表观密度(kg/m³) |
≥2600 |
|
| 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
≤45 |
|
| 碱集料反应 |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
|
| 材料规格:5-10mm、10-20mm、20-31.5mm |
||
机制砂: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 Ⅱ类 |
|||
| 有害物质限量 |
云母(按质量计,%) |
≤2.0 |
|
| 轻物质(按质量计,%) |
≤1.0 |
||
| 有机物 |
合格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₃质量计,%) |
≤0.5 |
||
|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2 |
||
| 机制砂 |
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 |
MB值 |
≤1.0 |
|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
≤10.0 |
||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1.0 |
||
| 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 |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
≤3.0 |
|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1.0 |
||
| 坚固性 |
硫酸钠溶液法试验,砂的质量损失(%) |
≤8 |
|
| 机制砂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
≤25 |
||
| 表观密度(kg/m³) |
≥2500 |
||
| 松散堆积密度(kg/m³) |
≥1400 |
||
| 空隙率(%) |
≤44 |
||
| 细度模数 |
2.3-3.0 |
||
| 碱集料反应 |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
||
| 颗粒级配 |
机制砂2区 |
||
| 注:技术指标要求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供应商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和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bjtydg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 目 部:G70福银高速十漫段安全韧性提升项目部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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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中国共产党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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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资质要求 |
| 合同1包 |
混凝土碎石 |
一、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若厂家为矿山修复(整治)项目,则应具备矿山修复(整治)项目批文及资源拍卖成交确认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批复。 二、申请人若为加工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砂石骨料加工、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2)稳定的料源地证明(与碎石生产厂家合作协议资料、碎石生产厂家的采矿许可证等); (3)固定的材料加工场地证明(土地自有资料或者土地租用资料或临时用地占用手续资料等); (4)碎石加工设备证明(破碎系统、筛分系统、环保设施等设备购买证明资料或者设备租用证明资料等); (5)碎石加工厂家所附证明资料中需提供相应款项支付记录凭证。 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合法有效的料源证明材料(如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有效供货协议、厂家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等)。 |
| 机制砂 |
一、材料供应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人若为加工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材料申请单位稳定的母料来源(与料源生产厂家合作协议资料等); (3)材料申请单位本项目材料加工场地证明(土地自有资料或者土地租用资料等); (4)材料申请单位所属材料加工设备证明(设备购买资料或者设备租用资料等)。 三、申请人若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生产厂家或加工厂家授权委托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供应商应同时满足混凝土碎石资质要求中三者之一和机制砂资质要求中三者之一。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合同1包 |
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或者加工厂家则无需提供该项: 2.申请人若为经销商,则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提交: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76万元。 |
注: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业绩要求 |
| 合同1包 |
混凝土碎石 |
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或者加工厂家则无需提供该项; 2.申请人若为经销商,则近3年内应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数量不少于18万吨的碎石供应业绩。 |
| 机制砂 |
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或者加工厂家则无需提供该项; 2.申请人若为经销商,则近3年内应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数量不少于12万吨的机制砂供应业绩。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以及所附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发票上购买方应为甲方单位名称,销售方应为乙方单位名称,开票日期应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应同时满足混凝土碎石业绩要求中二者之一和机制砂业绩要求中二者之一。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合同1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各供应商需按照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