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二标段项目 石灰及路基填料材料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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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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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二标段项目 石灰及路基填料材料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二标段项目

石灰及路基填料材料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建设工程市政段二标段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二标段项目石灰及路基填料材料采购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政段二标段,桩号范围K5+900~K9+100。项目起于通江一路以北约 500m,自北向南布设,终点止于通江五路以南约 400m,途中分别与规划道路、 通江一路、通江二路、通江三路、通航大道、通江四路、通江五路形成平面交叉,道路全长 3.2km,红线宽度为起点~通江四路段道路红线宽 50m,通江四路~止点段道路红线宽 45m。本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二标段项目石灰及路基填料的材料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左岸大道(兴七路至洪兴二路)二标段项目石灰及路基填料材料的采购。

合同包

名称

单位

规格

暂估数量

第1合同包

石灰

t

熟石灰

4737

路基填料

(压实方)

液限不大于50%、塑性指数不大于26

83141

2.3 供货起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道通江二路

2.5 质量技术标准:

石灰应符合GB/T 5762-2024《建材用石灰石、生石灰和熟石灰化学分析方法》、JC/T 481-2013《建筑消石灰》规范要求,同时应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及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

路基填料:①路基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cm,路床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

②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或膨胀土等不良土质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

③路基填料最小强度(CBR)和最大粒径应符合下表要求,见下表:

项目分类

路面地面以下深度(m)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mm)

填方路基

0~0.3

8

100

0.3~0.8

5

100

0.8~1.5

4

150

>1.5

3

150

0~0.3

8

100

零填及挖方路基

0.3~0.8

5

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应营业范围)。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合同包

方式一: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3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50万元。方式二: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8月、20259月、202510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4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3年承担过1个石灰供应和1个路基填料供应累计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供应业绩;或1个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及以上的石灰及路基填料供应业绩。

(若合同中含多种材料的,以石灰及路基填料的供应金额为准)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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