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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财税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根据外部遵从情况的需要,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对财税咨询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2.询比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范围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财税咨询服务。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 合同包 |
项目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第1合同包 |
财税咨询服务 |
以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协助企业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及资产损失、研发费用等事项进行专项审核;2.协助完成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含研发相关内容)的填报与复核;3.就税务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咨询意见;4.服务期间对接主管税务机关等。 |
2.2 工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 2026年 5 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分包,采购人一旦发现中选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转包、分包及劳务纠纷的,视情节严重将单方面解除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6年5月1日 至2026年5月3日 17 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楼财务管理部报名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739955548@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5月6日9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楼财务管理部。
5.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5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6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和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楼财务管理部
邮编:430077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39955548@qq.com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4 月 30 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第1合同包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咨询、会计咨询、财税咨询管理等。 |
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及资质证明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件2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 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2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 2026 年 1 月、 2026 年 2 月、 2026 年 3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1 万元。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近3年至少有1个国有建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辅导的业绩及1个国有建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绩(同一合同不能同时作高新辅导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绩证明)。 |
注:供应商应在此表中填写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四)信誉情况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持有双注册证书(即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近3年担任过至少1家国有建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项目及1家国有建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一合同不能同时作高新辅导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绩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职称证。 |
| 注册税务师 |
1 |
持有注册税务师证,同时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 |
| 助理人员 |
2 |
中级职称,同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 |
| 合计 |
4 |
注:项目负责人、注册税务师、助理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注册证书(若有)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需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附件3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财税咨询服务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询比采购文件 接收邮箱 |
日期 |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签字)
注:报名表发送邮箱时邮件主题应注明“***公司参与***项目询比报名”。
附件
附件.docx
相关公告
项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