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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系统调试、运行所需药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2026年度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系统调试、运行所需药剂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系统调试、运行所需药剂采购;
标段名称: 2025-2026年度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系统调试、运行所需药剂采购;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51105010;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人将根据需求分批次采购各种药剂,单次采购不小于25kg,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剂运输至指定地点(一般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并卸货至指定位置(一般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间)。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成交人以报价清单价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数次货物供应,合同结算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合同结算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后,合同自动终止,保留采购人售后权力。)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甲方要求及现行法律法规;
1.8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hbjtznjc.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_________/_________
采 购 人: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中南高科东西湖科创中心B16栋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9楼
联 系 人:中共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 近 3年内独立承担过 1项类似药剂供货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