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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暨:湖北“安全谷”应急综合中心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劳务合作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安陆市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暨:湖北“安全谷”应急综合中心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安陆市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暨:湖北“安全谷”应急综合中心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劳务合作
标段名称:1包
1.2采购编号:G*开通会员可解锁*05040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安陆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4.1工程概况: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35793.20m²,其中:1栋森林防火(含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2505.64m²;1栋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1422.07m²;1栋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建筑面积8726.10 m²;1栋应急物资清洗消毒、维修车间建筑面积3641.06 m²;1栋后勤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237.15 m²(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056.06 m²);1栋自然灾害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12106.30m²;1处门房建筑面积119.86m²和风雨连廊35.02m²;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空调及通风、道路/停车场及运动场地、绿化、围墙等工程。
1.4.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安陆市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暨:湖北“安全谷”应急综合中心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劳务合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限价(含税):6641244.22元,采购限价(不含税):6092884.61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工期 22 个月。阶段性成果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缺陷责任期:工程交工验收后2年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月13 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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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05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部门: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05号
联 系人: 郑主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要求 |
|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 |
| 近3年承担过1个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施工劳务业绩。 |
注:
1、近年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4、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供应商若提供相应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现场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①具有中级职称; ②近3年承担任过一个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劳务的现场负责人; |
| 安全管理人员 |
1 |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 施工员 |
2 |
持有施工员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2、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