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投资公司】巴山金谷住宅项目合作方遴选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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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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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投资公司】巴山金谷住宅项目合作方遴选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巴山金谷住宅项目合作方遴选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开通会员可解锁*15064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巴山金谷住宅项目合作方遴选,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围绕巴山金谷房住宅项目进行全方位合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涉及房地产开发、前后期运营等具体业务,确保开发项目如期实现经营目标。

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宜昌巴山金谷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与西陵区交界处,旨在打造宜昌城市文旅新名片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其中包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地块 10 宗,教育配套 1 宗,地块面积465.07 亩,住宅计容建面约 408,292.71 ㎡ , 中小学用地 20751.44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巴山金谷住宅项目合作方遴选。

招标需求: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合作方;中标人与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宜昌市设 立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和7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壹亿元。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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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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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hbjtyc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李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即*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不小于5 万平方米的房地产运营开发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资料:运营开发业绩需提供竣工备案证或竣工备案表;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备案证或竣工备案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秋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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