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中药贴敷-中药热奄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5
发布于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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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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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B20260615-02

2.项目名称:中药贴敷-中药热奄包

3.使用科室:中医科

4.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

5.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6.最高单项限价:≦85.00/包。(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7.采购需求:

7.1.产品名称:中药热奄包(电热粗盐热敷包 / 电热海盐理疗袋)

7.2.资质:须具备有效的 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产品本体及电源线均须加贴CCC标志。

7.3.适用范围:供医疗机构辅助理疗使用,通过电加热粗盐/海盐产生温热效应,用于腰腹部、肩颈、膝部等部位的局部热敷保暖。

7.4.产品应为组合式电热柔性发热器具,至少包含以下组成部分:外袋(外套):棉麻/帆布/绒布套;盐袋内芯(发热体):内充粗盐/海盐/矿物盐(可含艾叶、红花等中药包),内置电加热元件;电加热元件:发热线(双层螺旋发热线或碳纤维发热线),均匀分布于盐袋内;温控器/控制器:多档调温开关,带定时功能及过热保护;电源线及插头:国标三脚插头,电源线截面≥0.5 mm²,长度≥1.5 m。

7.5.具备智能控调节30-80℃,也能满足定时调节功能,热敷包尺寸20-30cm×30-50cm,±5cm.

8.合同履行日期(交货期):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采购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接到供货通知后,须72小时内送货,加急物资需随叫随送(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为以上采购耗材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内无不良销售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5. 提供的产品质量达标、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三、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各级销售授权、各级厂家资质(均应在有效期之内)。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产品注册证、附件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产品中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的,可不提供。

5.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标签(所报规格的标签)。

6.报名产品必须是省平台产品(未出省标除外)。

四、报名方式:

请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采购办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广智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五、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17日,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其他说明

本次采购公告及后续信息请关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官网(https://www.qlyyqd.com)发布,具体采购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企业谈判代表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不畅等原因,未如期参加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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