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8:00 本文来源: 采购科
分享到: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就“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技术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现就此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技术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年。 四、拟推荐供应商: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 我院现拟采购供应商对医院蒸汽灭菌器、脉动真空灭菌器、蒸发器以及储存分离器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属于法定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第四十条释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一种技术性的监督,是一种法定的、验证性的工作。检验机构作为法定检验机构,是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的机构开展工作,其设立应当与其承担的检验工作相适应,达到合理布局。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作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或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其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由法律法规和行政授权所明确规定,在泸州市范围内,从事此类强制性、法定性定期检验的机构具有排他性,不存在第二家具备同等资质和授权的竞争性机构。
2.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甲类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并批准为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取得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六大类36项检验检测资格,其中锅炉(GJ2/GD2)、压力容器(含球罐)、电梯(含防爆)、起重机械(含防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含防爆)等资质为省内最高级别。
基于上述原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处采购,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供应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 11 月 14 日至2025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内容应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向采购单位反馈。 采购单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二段1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646000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