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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明江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持续改善明江水生态环境质量,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宁明县花山风景名胜区明江两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项目进行询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花山风景名胜区明江两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宁明明江(岜荷旅游码头至下游13公里河段)在汛期溶解氧(DO)指标反复超标,导致上金国控断面水质无法持续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为精准识别主要污染来源,系统性提出整治措施,为后续科学治污提供依据,切实改善该河段水环境质量,组织开展宁明县花山风景名胜区明江两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结合地方实际分析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并提出相应的落实保障措施等,确保规划满足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和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预算:贰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含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机构。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2);
(五)技术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比选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一)材料提交地点: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197号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二楼行政审批股办公室。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比选评审标准
2.报价表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下载:
附件.doc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