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合江县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用输液瓶回收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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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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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用输液瓶回收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合江县中医医院

2、项目名称: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用输液瓶回收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18万元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说明:

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5.2按照《泸州市生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环函【2023】86号文件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的‘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的‘危险废物应当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规定,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长距离运输环境和安全风险,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以转移至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为主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跨省、市长距离转移的运输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该文件精神明确“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经咨询有关法律机构及部门,在法律条例中,“原则上应当”等同于“必须”,且“原则上应当”在本法条中的延伸含义为非特殊情况下必须选择本市进行处置目前泸州市辖区内只有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满足此要求,即“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

采购人:合江县中医医院

地 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

联系人:施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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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9号楼1201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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