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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171号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15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拟批复意见 |
| 1 |
伊春林都机场与鹤哈高速互通连接线改扩建项目工程 |
项目位于伊春市伊美区,路线起于林都机场规划入口处,利用旧路走廊带自东向西布线,终点与在建伊春东互通连接线顺接。 |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
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伊春市伊美区,属于改扩建项目,路线起于林都机场规划入口处,利用旧路走廊带自东向西布线,终点与在建伊春东互通连接线顺接。路线全长1.271km。现有旧路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9m,沥青混凝土路面。该项目路线起、终点与现状道路衔接,设计速度80km/h,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1.5m,路面宽20m,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项目主要沿现状道路进行改建,部分路线改线新建道路,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耕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起点到K0+300改线为新建段,K0+300到终点为两侧帮宽。 |
(一)施工期间管理 1.生态影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永久占地施工前首先将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存并采取遮盖,同时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拦挡,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占用林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施工用料堆放远离地表水体堆放,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伤害。 2.废气。为减少土方填挖、堆存及运输车辆扬尘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避开大风季节,粉状筑路材料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配备洒水车辆,施工现场保证土方开挖湿作业,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3.废水。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依托附近村庄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机械及车辆的临时保养、机修、清洗均外委。分段施工,加强路基和路面的排水,根据地形、土质设置临时排水沟。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防止设备跑冒滴漏现象;项目周边不设置机修点,机械设备维修在专业厂家进行,避免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减少初期雨水油类污染物负荷。 4.噪声。施工场界安装移动式隔声拦挡。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部分高噪设备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并搭建隔音棚,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等。 加强汽车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处应减速慢行,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并在运输时间上加以限制,早06:00以前、晚21:00以后应禁止施工运输。 5.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经破碎后全部用于路基填筑。 (二)运营期间管理 1.生态影响。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恢复工作,路基边坡采用植草等形式进行绿化,加强对行驶车辆管理,限制低速车、慢速车在道路上行驶,以减少和避免高噪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杀或破坏野生动物,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设置宣传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驾驶人员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轻对生态保护红线、重要野生动植物及周围生境的影响。 2.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尾气严重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于装有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要求罩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 3.废水。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道路排水系统与现有规划的排水系统相协调,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建设单位做好后期运营管理工作,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通行严加管控,将其对沿线水体的隐患尽可能降至最低。 4.噪声。对路面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绿化及其日常养护,保持绿化面积。 5.固体废物。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6.环境风险。道路运营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环境风险应急材料,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跨越沟渠路段等设置警示牌,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养护队伍,保证公路路面清洁、畅通,降雪后要及时清除路面畅通,减少因积雪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应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