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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班迪尔乡1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文号:喀矿采示字〔2026〕1-4号)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场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大道11号山语城D1#楼(D1)1单元6层1-26号、7层1-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900MA6DJDCC3Q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班迪尔乡1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面积:0.08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4193652.275 | 25533133.567 | ||
| 2 | 4193472.507 | 25533440.143 | ||
| 3 | 4193145.771 | 25533442.004 | ||
| 4 | 4193110.863 | 25533350.104 | ||
| 5 | 4193341.650 | 25533290.875 | ||
| 6 | 4193504.529 | 25533113.985 | ||
| * | 3141 | 3020 | 1 |
资源储量:33.9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141.0米至 302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竞得人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市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方案》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1.66年
起始价:158.45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68.45万元
缴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缴纳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采矿权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申请材料,向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挂牌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 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