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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财政局市本级及县(市、区)(2026年-2027年)财政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酒泉市财政局
二、拟采购的内容:酒泉市财政局(2026年-2027年)市本级及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服务。
三、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升级是基于原有系统的功能延伸,考虑软件开发的一致性,以及后续运行维护的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采购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六、此次采购的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郑蔚
工作单位:酒泉市公安局(退休)
职称(职务):经济师
意见:从经济性角度分析,该项目运维基于原有系统功能延伸,若更换供应商,需重新开展系统适配、数据迁移、人员培训等工作,会产生额外的转换成本和时间成本,且可能导致系统运行中断,影响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有系统建设方,熟悉系统架构和业务流程,能以更高效的方式提供运维服务,避免重复投入。同时,单一来源采购可保障服务价格的稳定性,符合政府采购“经济性、效率性”原则,因此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名:卢静
工作单位:酒泉数字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职称(职务):工程师
意见:从技术层面来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涉及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数据传输等核心技术模块,且已实现市、县、区三级业务覆盖,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关系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该系统自上线以来,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其团队熟悉系统底层架构、数据标准和运维规范,能快速响应故障处理、版本升级等技术需求。若更换供应商,新供应商需重新熟悉系统技术细节,可能面临技术适配难题,存在系统故障响应延迟、数据安全风险等隐患。此外,该项目运维需保障系统与财政、人行等相关系统的兼容性,原有供应商在技术衔接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三:
姓名:纪冰漪
工作单位: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
职称(职务):律师
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运维服务是原有系统的功能延伸,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系统建设方,拥有该系统的核心技术和运维经验,是唯一能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的供应商,符合“唯一供应商”的法定情形。同时,项目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明确,采购流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要求,法律依据充分,无违法违规风险。综上,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反映情况和问题。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博远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正大路16号3-1-5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