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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验收报告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见附件。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66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戴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