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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黑龙江省海伦市50万吨生物发酵饲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伦市50万吨生物发酵饲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海伦市柏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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