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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温三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文〔2017〕第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函》 (粤环函〔2017〕1945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江环函〔2018〕46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建设项目竣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备运行正常,符合验收合格条件。
根据上述相关条例,现将江门市兴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速冻调制食品2400t、速冻面米制品3000t、即食熟肉制品900t、食品包装盒995t新建项目(首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兴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速冻调制食品2400t、速冻面米制品3000t、即食熟肉制品900t、食品包装盒995t新建项目(首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鹤山市温三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